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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新規:禁托運這個熱門電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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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繼部分航班禁止隨身攜帶充電寶以防火災後,一批航空公司近期又對另一類熱門電子設備加強管理。


據報道,台灣長榮航空(EVA Air)、立榮航空(UNI Air)及虎航(Tigerair)已宣布,藍牙耳機(包括蘋果AirPods)不得隨托運行李攜帶。

原因在於,這類耳機內含鋰電池,與充電寶類似,而且耳機放入充電盒後會持續充電,因此存在潛在火災風險。現在,旅客必須將其隨身攜帶登機。




近年來,多起疑似因充電寶損壞引發的機上火災事件,促使航空公司重新評估便攜式充電設備在機艙內的使用與存放方式。鋰電池若短路,可能產生極高溫度,危及飛行安全。


虎航表示:“出於飛行安全考慮,內置鋰電池的便攜電子設備,如耳機充電盒和便攜電風扇,僅允許以手提或隨身方式攜帶登機”。

立榮航空也在聲明中指出:“藍牙耳機(含充電盒)被歸類為便攜電子設備(PED)。出於安全考慮,藍牙耳機及其充電盒不得放入托運行李,必須隨身攜帶”。


新西蘭民航局更進一步,認定藍牙耳機充電盒屬於充電寶類型,禁止隨托運行李攜帶。據《太陽報》報道,英國民航管理局(CAA)雖然沒有明文禁止在機艙內使用藍牙耳機或充電寶,但明確建議絕不可將其放入托運行李。


各航空公司對鋰電池容量的限制可能不同,一般允許額定功率不超過100Wh的便攜充電器隨身攜帶,但需標注明確的Wh值。旅客在出行前,應提前確認所乘航班的具體規定。
1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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