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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男因非法捕撈1750磅蛤蜊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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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編譯報道:一名溫哥華島男子因在 2023 年 1 月非法捕撈貝類而被罰款 5000 加元。



(來源:DFO)

加拿大漁業和海洋部(DFO)周四發布新聞稿稱,阿爾伯特·約瑟夫·托馬斯·布萊尼(Albert Joseph Thomas Blaney)本月早些時候在坎貝爾河省法院被判犯有兩項違反 《漁業法》的罪行。


據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稱,布萊尼被判犯有非法持有和無證捕魚罪。

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表示,這些指控源於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誇德拉島赫裡奧特灣渡輪碼頭進行的一次“例行檢查”。

據稱檢查人員在一輛駛離渡輪的車輛中發現了“幾袋蛤蜊”。搜查車輛後,他們發現了“22袋共1750磅蛤蜊,但這些蛤蜊均未貼有標簽,表明其並非根據商業貝類捕撈許可證或水產養殖租賃協議合法捕撈”。


此外,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表示,當時並沒有開放商業貝類捕撈。

據該部門稱,收割活動發生在克拉胡斯第一民族的領地上,“該部落支持對布萊尼先生的活動進行調查”。


布萊尼因其罪行被判處共計5000加元罰款。法官的判決理由尚未在網上公布。

DFO表示,無證采伐可能耗盡資源,剝奪其他持證采伐者的機會,並威脅沿海社區的重大經濟和社會利益,包括休閒漁業、旅游業、商業捕撈者的生計以及土著人民的傳統食物來源。

此外無證采摘也意味著無法確定蛤蜊的采集地。如果蛤蜊是從受污染區域采集並食用,可能會讓人生病甚至死亡。

根據加拿大《漁業法》的授權,漁業官員或漁業監護人可以進入並檢查任何場所,包括任何場所、船只或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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