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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遭性侵遭威脅 溫村華女拒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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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編譯)溫哥華小提琴家埃絲特·黃(Esther Hwang)因違反保密協議,公開指控溫哥華交響樂團一位前資深樂手性侵自己而遭到該樂團的法律威脅。黃表示,她不會因此而噤聲。


黃女士說,前雇主提出的法律要求反而激勵她繼續講述自己的遭遇。




黃女士稱,2017年和2018年,她遭到樂團前成員的性騷擾和強奸。2019年,她與樂團達成和解,獲得7100加元的賠償,和解協議包括簽署保密協議以及樂團開除涉嫌施暴者。

她表示,之後樂團對她進行報復,削減了她作為臨時小提琴手的演奏時間,最終終止了她的演奏資格。

黃女士接受了《環球郵報》的采訪,相關報道於12月18日發表。第二天,她收到了樂團律師B·傑克·卡博特的停止侵權函,信中稱,如果她繼續違反保密協議,樂團保留起訴她的權利。

黃在接受加通社采訪時表示,她被迫簽署的保密協議“極其不公平”。而樂團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們無法單方面撤銷一項還涉及她指控的男子和溫哥華音樂家協會的協議。


黃女士說,多年來,她一直默默承受著羞恥和痛苦。

大約一年半前,她開始聽到一些傳言,說她被指控的性侵事件——被她已婚的前小提琴老師(她從15歲起就認識他,當時他已經30多歲了)——是雙方自願的婚外情,而這段關系最終導致兩人都被解雇。

黃女士周一說道:“我當時非常憤怒,心碎欲絕,崩潰不已。那是一個轉折點,我開始思考:‘好吧,我到底要不要違反保密協議?’於是,我這麼做了”。


黃女士說,溫哥華交響樂團(VSO)在2019年8月要求她簽署保密協議,作為獲得7100加元誤工費和咨詢費補償金以及將涉嫌性侵者從樂團除名的條件。

她說,為了繼續在樂團工作,她在簽署協議時承受著巨大的經濟壓力。但這位茱莉亞音樂學院的校友表示,樂團反而減少了她的演奏時間,自 2020 年 3 月以來,她就沒有再為樂團演奏過。

她說,保密協議試圖讓她終身噤聲。直到七個月前,她才向溫哥華警方報案稱遭到強奸。溫哥華警察局和黃女士所說的參與調查的警官均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1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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