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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申请: 只要认定有移民意图 就判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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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移民部修法防堵“假结婚、真移民”,只要被移民官认定被担保人结婚时的主要意图为移民,无论婚姻关係是否真实、结婚多久,甚至已有小孩,仍将被认定为“假结婚”(marriage of convenience)而拒签。


联邦移民部为打击“假结婚,真移民”,于2010年9月30日修改法令,只要移民官认定配偶依亲被担保人结婚时的主要意图为移民加拿大,无论婚姻关系是否真实仍将被认定为假结婚。

印裔妇人高吉儿(Depinder Kaur Gill)2007年初在报上刊登征婚广告,获得吉尔回应,双方先透过电话连络,数个月后结婚,此时吉尔因非法入境正在加拿大等候遣返。


两人婚后住在一起,直到2008年10月吉尔被遣返回印度。同年11月高吉儿提出配偶依亲申请,担保吉尔来加,接着两年她经常返回印度探望吉尔,并在2009年3月接受加拿大驻新德里移民官面谈。

2010年4月移民官怀疑两人婚姻的真实性,认为两人当初结婚的主要用意是协助吉尔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于是拒绝其配偶依亲的申请。

当时移民法的拒签标准为婚姻不真实,“且”(and)结婚主要目的为取得移民身分。但2010年9月30日移民部修法,将“且”字改为“或”(or),亦即就算两人的婚姻是真实,但只要结婚主要目的是取得加国移民身分,仍将拒签。


不久高吉儿生下一名小孩,她不服提起上诉,2012年1月移民上诉庭虽承认两人婚姻关系为真,但还是认定当初结婚的主要意图是协助吉尔移民,因此维持原判。

高吉儿再度上诉联邦法庭,但法官认为吉尔2000年持假护照入境,随后申请难民遭拒,2003年就曾结婚,但他刻意避谈这段婚姻。

尽管移民官与移民上诉庭官员对两人婚姻关系的真实性看法不同,但上诉庭官员根据最新法规认定两人结婚的主要目的是移民,移民官拒签并无不当,于是维持原判,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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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4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4 游客 [四.香.隋.能] 2013-02-17 12:37
    如果某光棍哥们在加拿大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而回家乡找个媳妇结婚。结了婚,当然要把媳妇办到加拿大,那么他媳妇和他结婚的目的是不是想移民?
    评论3 游客 [弟.甲.夏.射] 2013-02-17 08:29
    Well done.
    评论2 bounty 2013-02-16 20:09
    赞,坚决打击打击再打击假结婚真移民。
    评论1 游客 [舅.专.金.帷] 2013-02-16 18:07
    好!为加拿大人利益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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