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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功国师王林: 王林庭审隔空晒证据 佐证离境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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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气功大师王林与“关门弟子”邹勇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在江西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这也从旁印证了“气功大师”王林已于7月26日由深圳皇岗口岸出境赴香港。


  在30日当天的庭审中,王林和邹勇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双方均未出示新的证据。现场有王林的家属旁听。法院开庭审理了不足1个小时就结束了,法院当庭宣布,改日宣判。虽未出庭,但王林在微博认证“王林大师”,并“隔空”喊话,亮出一审时的法院判决书及相关钱款往来证据。

  上午现场 法院门前 媒体扎堆


  这起纠纷定于30日上午9时开庭。约10家来自中央和地方的媒体聚集在江西高级人民法院的西门门口,电视台的同行们不时调整拍摄角度。

  

  江西高院门前贴的开庭公告

  在法院西门门口,挂着一个公告栏,里面张贴着近日的开庭公告,邹勇与王林案子的开庭公告贴在公告栏下一栏,在6张公告中,纸张显得最为“新鲜”。由于没有申请到旁听证,许多记者被拒在门外。现场负责安保的警察,是否见到了王林,他们表示,王林没有来,但“他的空杯来酒等表演都知道”。

  双方“主角”未出庭 改日宣判

  从法庭庭审现场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现场有王林的家属旁听。双方均未出示新的证据。双方代理律师均拒绝媒体采访。

  

  王林在微博上晒出的汇款2,000万元的凭证

  法院开庭审理了不足1个小时,法庭当庭宣布,改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记者都守在法院门口等待采访双方律师,然而双方律师却都拒绝了采访。



  最新进展 王林开微博 “隔空”喊话

  庭审后,王林“隔空”通过微博做出了回应。值得注意的是,该微博是30日上午刚刚注册的,仅有一条微博。该微博发出7张图片,这些图片包括收据、收条和一审宣判的图片。该微博发表时间是9点29分,而微博显示的注册地是广东潮州。

  


  邹勇给王林打的借条,显示借款1300万元 图片来自王林微博

  该微博同时还@两个人,“@微博江西”、“@赖俊兵”,微博发出后,吸引了35万的阅读量,转播和评论超过了1,370条。

  一审判决

  王林微博晒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0年8月30日,邹勇向王林借款人民币2,300万。截至2012年5月28日,邹勇尚欠王林人民币1,300万元。

  因邹勇无现金偿还,经双方协议,邹勇将其位于深圳市的一栋别墅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格抵卖给王林。在抵消欠款后,协议约定待邹勇完成别墅过户的手续后,王林将余款3,7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邹勇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2年5月29日,因邹勇急需现金,再次找王林协商,请求王林先行支付别墅转让款2,000万元,并承诺于2012年6月5日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同日,王林通过银行转账付款2,000万元给邹勇。但事后邹勇并未按约定将上述房产过户给王林指定的买受人,经王林多次催告,邹勇仍不履行合同义务。于是,王林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并要求邹勇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3,3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经过审理,江西萍乡市中级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邹勇返还王林购房款3300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损失。邹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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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1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1 游客 [味.此.诛.射] 2013-07-30 09:57
    一个人走了,百颗心可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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