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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8时43分薄熙来案在济南中院庭审,尽管薄熙来本人对起诉书内容没有异议,但是薄熙来在自我辩护中却呈当初“我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的情节,脑中一片空白”,这被认为是当庭翻供。关于薄熙来在庭审现场的“精彩”自我辩护,进行了一下梳理。
“唐肖林说给我三次送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他请托我办事的那些事情都是公事公办,绝没有谈到他建大连大厦是自己倒卖,绝没有谈到申请汽车指标是为了倒卖,这些事情他当时全部向我隐瞒了,对唐肖林三次给我送钱的事情,我曾经在中纪委对我审查期间我违心的承认过这个事情,就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的情节,脑中一片空白。”
“帮助的性质有公有私,不是他让我提供,他当时找我明确讲这是为了大连的利益,因为深圳和大连是友好城市,唐接任深圳办也是提出要把土地利用起来,我认为这个想法是合理的……”
“我希望法官能够合理的公正的来审判,按照我国法律的程序来审判这个问题。”
“我所担任的职务都属实。我的身份没有问题,检察机关对于我身份的认定,我相信他们。”
下午开庭后,薄熙来称证人唐肖林是像疯狗一样,“他十几年前能骗,今天仍然可以骗,我还有一个证据,他实际已经犯了贪污受贿行贿的大罪,他实际上是想以此立功减刑,实际上他就像疯狗一样乱咬,以此立功”。
随后,薄熙来还表示自己之所以承认自己的接受受贿罪名是因为“这些情节是办案人员给我的提示,我当时有机会主义,有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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