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溫哥華資訊

溫哥華地產

溫哥華教育

溫哥華財稅

新移民/招聘

黃頁/二手

旅游

我為何反對對人販子一律判死?(圖)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此後,中國的司法實踐開始向著“少殺慎殺”的方向邁進,並在2011年取消了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等在內的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這無疑是巨大的司法進步。


  這背後, 其實還涉及到更深層次的社會治理問題。貝卡利亞在研究死刑存廢時,已經明確把自己的研究框定在了“一個組織優良的管理體制中”。他認為,在這樣一個管理體制下,死刑是不必要的。

  所以,我們必須思考的一個問題是,在中國,為什麼每年有那麼多孩子被拐賣,人販子如此猖獗?


  死刑支持者們會說,還是刑罰太軟弱了。我也承認,死刑在一定程度上會對犯罪起到威懾作用。事實上,根據中國的刑法,拐賣婦女、兒童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死刑。最近的案例是今年年初被執行死刑的藍樹山,他拐賣了34名兒童,於今年初被執行死刑。


  我也理解,此輪爭論中,死刑支持者們更多希望加大死刑判例,多殺幾個人販子。這顯然這並不能“治本”,且會導致枉法和司法不公的風險,正如1980年代初期的“嚴打”。

  再回到貝卡利亞所強調的“一個組織優良的管理體制”上,問題背後其實是如何構建一個有效的社會管理體制問題。具體到兒童拐賣問題,會涉及到很多方面,諸如事前的社會預防體系、事後的追蹤網絡以及有效的信息網絡和整個社會系統的快速運轉等等。


  毫無疑問,國家的職能不僅在於嚴刑峻法,更主要在於治理能力。以官員貪腐為例,在一個相對成熟的法治社會,由於國家治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比較高,官員貪腐的機會很少,即使貪腐發生了也會很快被發現並受到司法審判,不會等到這位官員貪腐到令人觸目驚心的地步再殺掉。

  完全可以這麼說,一個國家若死刑過多,說明社會治理能力欠缺、社會組織運轉不暢。而國家司法和社會治理如果崇尚刑罰至上主義,過分倚重死刑的威懾效應,結果可能會更糟糕,即這可能會讓整個社會患上“死刑依賴症”,忽視社會管理和風險防范的作用,轉移人們對監督體系建設的注意力。
點個贊吧!您的鼓勵讓我們進步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上一頁12下一頁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13 秒 and 4 DB Queries in 0.0016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