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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观点: 活久见!加国小镇买房为$1赔偿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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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指出,虽然土地局已经作证涉案的土地并不属于Bailey,但她仍顽固地认为自己拥有业权以及有权使用,才令官司从地方法院打到高等法院,再到上诉庭,导致花费这些不必要的昂贵的诉讼开支。


法官称,如果Bailey在购买物业时听取建议,进行土地测量,便不会有这个如此无厘头的官司。法官还说,将官司打到上诉庭真的是一件很遗憾的事。




由此,原告人的代表律师向Bailey索取$410,000诉讼赔偿费。但上诉庭亦认为原告人索要的赔偿过多,最终宣布原告只能获$282,000的诉讼费用,并限令Bailey必须在30日内把这笔钱付清。

上诉庭又判定,Bailey在原告人的土地上虽然有通行权,但只能够在特定的小路上行走。


20多年的时间,为了每年$1的“过路费”最后竟然要赔偿28万。。


实在是太不划算了!设想下每年$1过路费,28万可以让Bailey在邻居家小道上随意行走28万年。。。

不过这剧情,也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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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2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2 游客 [淮.何.长.七] 2016-05-06 22:36
    感脚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评论1 游客 [调.香.幽.能] 2016-05-05 20:21
    被她的律师洗脑了,才这么执着地打官司讨那个根本就不属于她的“公道”。律师只要有官司打,就有钱赚。这样的傻瓜,不作不死,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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