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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 崔永元曾经问他2千万买命害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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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作者胡振栋授权发布,版权归胡先生所有


  他是一个百姓爱,媒体追,不法分子恨,举报干爹“六亲不认”,接受过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今日说法》《新闻会客厅》《3.15特别晚会》等栏目主持人敬一丹、崔永元、白岩松、王小丫、撒贝宁、王志、周游专访的新闻人物。

  他曾拒收500万元好处费;不惧2000万元买人头;遭遇蹊跷车祸险丧性命;被人报复用啤酒瓶砸破脑袋;被对手告上法庭索赔1734万元……其反映的问题得到两任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在为百姓维权之路上,死亡威胁与利益诱惑如影随行。


  

  杨剑昌

  这些传奇故事的主角,就是被人们誉为“布衣青天”的杨剑昌,在深圳可谓家喻户晓,甚至还有老百姓亲切称他“杨青天”。他曾连任三届市人大代表,多年担任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主任,现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市场监管局”)一名刚退休的普通执法员,行政级别相当于副处级。

  

  退休之后的杨剑昌与广东省湖北孝感商会筹委会执行会长曹良

  去年的一天,笔者在罗湖市场监管局一间办公室见到杨剑昌,他正埋头翻阅材料,还不时用笔做着记录。见有人来访,忙放下手头工作起身招呼。只见他头发花白,身材瘦弱,看上去像80岁的老人,穿一件旧衬衫,胸前还凸起一块。“这是心脏起搏器。”见笔者疑惑,他忙解释道。

  “今年12月,老杨将满60岁,已临近退休,但他仍坚持按时上下班,从未休过一天工龄假和探亲假,就连周末也在走访调研,梳理笔记,还托人将材料打印出来,然后向上递交……”杨剑昌的同事怀着敬佩之情介绍说。

  



  在杨剑昌30多年工龄中,绝大部分时间是在从事消费维权和市场监管工作。谈及过去与不法商家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惊险曲折经历,他犹如阵地上听到冲锋号的战士,精神为之一振,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那个没有硝烟的维权战场……

  01

  举报偷税丢饭碗,仍捐奖金两三万

  1958年12月,杨剑昌出生于广东省五华县(原籍广东龙川县)。1981年春,广东创办深圳经济特区的消息吸引了杨剑昌,他独自一人闯深圳来参加特区建设。起初,他在一家医院工作。上班不久,就发现医院一些角落时常有人利用麻袋装鹅毛、鸭毛夹带文物,甚至进行黄金走私。经过认真调查,他用笔名写成报告向公安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违法犯罪分子终于得到应有惩处。

  

  消费者向杨剑昌(中)反映问题

  “我在1988年以前,凡举报违法乱纪都是用笔名,1989年以后就开始用真名,直到现在。”杨剑昌说,“我所做的事都是正义的,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我也不怕打击报复……”

  后来,杨剑昌又到他干爹开的一家装修公司工作,主管行政、业务、统计等,他仍然延续着疾恶如仇的性格。年终时,他在统计报表中发现公司的营业额上升到了几千万,利润增加到了几百万,可上交国家的税收却少得可怜,原来公司是做两套帐,蓄谋偷避国家税收。这一年,杨剑昌拿到的年终奖金比过去多了,但他一想到许多驻深单位和公司那样偷逃国家税款,内心就十分不安。

  杨剑昌向干爹毫无保留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对方却不以为然。此前,公司不仅将杨剑昌及他老婆、孩子的户口转到深圳,还为他分了一套4室两厅的住房。“公司对我这么好,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到底是举报还是不举报,我思想斗争很激烈……”杨剑昌说,从站在国家和人民的立场来讲,我作为一个公民应该站出来举报,因为税收用于国家建设可以人人共享。

  最后,他决定向公司的上级领导和深圳市纪委反映公司偷逃税金的违法情况。纪委领导对他表示支持,要他向税务局举报。

  杨剑昌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了驻深单位和公司偷避税的情况后,引起国家审计署和财政部的高度重视,并派工作组进驻深圳近11个月,查处了不少驻深单位上百亿税款,包括其公司几百万元税金,税务局奖给他2.8万元,他立即捐给了华东地区遭受水灾的灾民。(而且1998年杨剑昌领到中消协等奖励的1万元,他也捐给了北京希望工程;2004年杨剑昌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文明市民标兵”的5000元奖励,他又一次捐给了深圳市青少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诚然,干爹非常不欢迎这样“六亲不认”的干儿子,“这小子完全是不知好歹,恩将仇报。”干爹愤愤不平地骂道。很快,他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成了下岗工人,还被强行赶出了宿舍,连个居住的地方都没了。“对此我毫不后悔。”杨剑昌说。

  



  杨剑昌带队检查整治罗湖区化妆品市场

  1993年,在深圳市有关领导的鼎力支持下,杨剑昌被安排到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罗湖分局上班,随后被派往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住房问题也得以解决。杨剑昌心情十分激动,心想工商分局派他到消委会是为消费者维权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人民的利益。

  02

  假冒产品夺人命,机智维权官司赢

  在消费维权的工作岗位上,杨剑昌时常对人说:消费者群体是最大的群体,人生在世都离不开消费,消费者的权益就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为消费者的权益去奔走呼喊,就是保护了人民的利益。

  几年前,时任辽宁省抚顺市某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正处级干部侯先生,千里迢迢从东北来深圳找到杨剑昌。侯先生已是年近花甲,他在办公室见到杨剑昌时,流着泪水紧紧握住他的手说:“今天您可要为我做主,尽力帮助解决我女儿因热水器中毒而死的事啊!”他见侯先生一脸悲戚,就安慰说;“只要我能办到的事,我一定会尽力办,现在关键是要取得证据啊!”

  原来,侯先生的爱女当年10月在深圳结婚成家,她同丈夫去一家商店买了一台热水器,直到11月中旬才开始使用。可是第一次使用时,侯先生的女儿就在浴室里因煤气中毒身亡。女儿辽宁大学毕业才26岁,正是花样年华,刚开始新婚生活。

  小两口没经验,买热水器时没叫商店开发票,也没要个保修卡。现在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商场会不会承认、肯不肯承担责任呢?杨剑昌暗自思忖,心里也没底。

  

  杨剑昌(左)和同事研究投诉材料

  第二天,杨剑昌来到这家商店,走到柜台前跟店主搭话:“我们是消委会的,是来了解热水器质量情况的!”他指着侯先生的女婿对店主说,“这位先生10月份在这里买了台热水器,打不着火,不知是热水器质量问题还是没有安装好,我们与他来了解一下。”店主听了无所谓地说:“质量不好可以换,安装不好我可以派人再去安装。”

  他见店老板没有疑心,便顺势要求说:“这样好不好,今天我们还要上班,你写个条子,说明他的热水器是在你这儿买的,过几天他有空了,再请你们去他家检查重装。”店老板说:“我卖的热水器当然我会负责,但我和妻子都不会写字。”杨剑昌问:“你家里还有谁会写字?能不能叫个人来写写?”老板说:“我弟弟、我儿子都会写字,我这就叫他们过来写。”

  不一会儿,老板的弟弟和儿子都赶到店里来了。杨剑昌一番话解除了老板弟弟的顾虑,最后终于让他写了纸条并盖上了印章,说明热水器是在他们店里购买、并由商家上门安装的,如有什么质量或安装问题,他们会负责到底。

  取得关键的证据后,杨剑昌叫侯先生请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热水器。市质监局接诉后认为,这个热水器是广东中山某镇出品的,他们无权检验,要到省里去检验。

  



  2005年8月,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接访室正式挂牌

  侯先生只得又来找杨剑昌,他立即打电话给广东省消委会等有关部门,请他们出具证明,协助侯先生到省质监局检验。后来,全国“打假办”会同广东“打假办”一起,顺藤摸瓜,迅速在中山某镇端掉了这个冒牌造假热水器地下工厂,没收了同类冒牌热水器280多台。

  厂家端掉了,商家查抄了,假冒伪劣热水器害死人的证据确凿了。在杨剑昌等人的支持下,侯先生依法将厂家、商家一并告上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经过法官们的艰苦努力,侯先生终于得到了28万多元的经济赔偿。

  03

  五百万元遭拒收,两千万元买人头

  1997年8月中旬的一天早晨,上百名群情激愤的消费者潮水般涌进了原深圳市工商局罗湖分局,人们高喊着:“还我血汗钱,消委会要为我们讨回公道……”声讨深圳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明公司”)及关联企业的欺诈行径。

  在有关部门决定由杨剑昌牵头调查此案后,他当即表示:“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把‘泰明’、‘粤民’、‘广客隆’查个水落石出。”这是一个涉及诈骗金额20亿元的大案,情况十分严重,被骗的消费者及投资者成千上万。此案如果处理得不好,很可能危及深圳市的社会稳定。

  泰明公司的老板彭氏兄弟二人原籍广东,上世纪90年代移居香港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回深圳后又开了泰明公司,其中“粤民”和“广客隆”是其在深圳开设的两家百货公司。彭氏兄弟二人精心设计了一次又一次的大骗局:泰明公司在深圳上世纪80年代标志性建筑——国贸大厦搞泰明广场商铺招租,“粤民”公司则在邻近国贸的黄金宝地——东门开设大型百货商场,“广客隆”则在宝安中心区域活动。

  这3家公司一唱一和,在各种媒体上大做广告,鼓吹第1年免租金,第2年至第9年月租仅100元,每月几百元就能当老板,而当时国贸商场的市场行情是月租每平方米800元左右。不仅如此,他们还打出诸多欺骗性广告,大张旗鼓地销售购物卡、会员卡,使许多不明真相的百姓受骗。

  随着彭氏兄弟铺天盖地的广告,“炒股票不如炒国贸商铺”的说法在深圳、广东乃至全国传扬开了,人们像当年听说深圳公开发行股票一样蜂拥而至。申请登记租铺位的前一天晚上,各地投资者1000多人就在国贸商场排起了长龙。

  登记的第一天,1600多张《认租表》被一抢而空。第二天,3000多张《认租表》又被一抢而空。仅两天就卖出了5000多张,每张定金是2万元。这样,整整1个亿就进了彭氏兄弟的腰包。而在市场上,《认租表》又被炒到了6万元一张。

  

  杨剑昌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

  “深圳天上掉馅饼了!”随着大批的《认租表》卖出,巨额的钞票流进了彭氏兄弟的“黑洞”。而在国贸商场的紧邻,“粤民”百货及宝安“广客隆”又开始了出售购物卡和会员卡的骗局。

  “天上掉馅饼,地上出骗子!”密切关注此事的杨剑昌,当时就看出了其中有诈,他曾多次在同事们面前做出过这样的判断。果然几个月过去了,泰明公司还没有开始装修商场,交了租金的投资者更找不到自己的铺位。而“粤民”和“广客隆”百货公司,此时也都收了供货商几千万元货款和消费者几千万元购物卡及会员卡费,但管理人员却卷款逃走了。

  一个大大的肥皂泡被吹破,人们这才发觉上当了。于是受害者到市里有关部门投诉,还有人扬言“如解决不了就上街闹事。”杨剑昌更是焦急万分,他顶着烈日到处奔波调查此事。




  经过多日的了解,终于查到了彭氏兄弟行骗的证据。泰明公司在国贸大厦实有物业只有600多平方米,而且已抵押给了银行,但他们却在广告、合同上吹嘘有1万8千平方米,实际上一个租户还分不到1平方米。

  于是,杨剑昌连夜将调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决心彻底揭出这一窝骗子。但是,材料上报有关部门后,却久久没有消息,这令杨剑昌十分纳闷。

  原来,他的对手并不是寻常的骗子,彭氏兄弟在骗钱的同时,又用手中的金钱为自己寻找保护伞,买来一个又一个“政治”光环。但这些并没有吓倒杨剑昌,他想起了消费者对他的信任:“老杨,你可不要给权贵们吓倒了啊!”于是他迅速向新闻媒体公开了彭氏兄弟的欺诈行径。其间也有人劝他“不要拿鸡蛋碰石头”。

  但这帮骗子并不甘心自己被揭发,彭氏兄弟曾夸口,他们可“用钱买金砖砸破杨剑昌的头”,因为对手不甘心输在杨剑昌这样一个“小人物”手里。于是,他们用尽了一个又一个计谋。

  

  《南方都市报》专访杨剑昌报道

  曾有人带着两名美女来局里拉关系,碰了壁后,又通过熟人告诉杨剑昌,如果他不管这件事,就可以给他500万元好处费。但杨剑昌对此的答复是:“我绝不为钱低头弯腰,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与他们斗下去。”于是,骗子又来了硬的。

  一天,杨剑昌突然接到一个恶毒的电话:“你给老子小心点,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泰明公司准备花2000万元买你的人头……”杨剑昌听了镇定地回答:“我一个平民的头值2000万元?好啊,有本事你们就来取吧!”随后,杨剑昌将调查情况通过媒体披露,以此揭穿泰明公司欺诈行径。

  杨剑昌看似身材瘦弱,实则铮铮铁骨,侠肝义胆,他软硬不吃泰明公司那一套。1997年12月,泰明公司恼羞成怒,将杨剑昌推上被告席,说他在媒体刊发新闻报道侵犯了该公司名誉权,要他赔偿1734万元,这成了当时轰动全国的大案。

  “这1734万元的天文数字,仅靠工薪阶层和两袖清风的收入,我即使600年不吃不喝再搭上子孙8代也赔不清啊!”杨剑昌幽默地告诉笔者。但事实上,这次诉讼的确给了他巨大的压力。更让他感到难受的是,妻儿子女也经常受到威胁恐吓。

  究竟是泰明公司以经营活动欺诈老百姓,被消委会工作人员杨剑昌调查揭露了,还是杨剑昌真的侵了权?当时舆论纷纭,莫衷一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对此案极为关注。

  珠三角地区某民营企业作为供货商,被泰明公司控股的“粤民”百货公司骗去70万元,其负责人黄先生对诈骗行径深恶痛绝,他坚决支持杨剑昌跟泰明公司斗到底。黄先生告诉杨剑昌:“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叫何乃明,是军队的全国人大代表,你去找他,让他帮助你到全国人大反映情况。”

  1999年3月,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相关国有商业银行199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也发现了泰明公司案件线索,遂对此案一追到底。期间,为配合审计工作,杨剑昌将调查到的情况向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进行了通报。

  此时,何乃明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当时杨剑昌也出差在北京。杨剑昌打电话给何乃明,请他帮忙把揭露“泰明”、“粤民”欺诈群众数亿元的材料递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一天上午的小组讨论会上,何乃明对小组召集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黄玉章中将说:“有杨剑昌这样一个人,为群众揭露骗子,自己却惹上了千万元官司。他要向全国人大投诉。黄将军,您能不能见他一下?5分钟、10分钟都行,鼓励他一下也好哇!”“好啊,那我下午抽时间见见他。”嫉恶如仇的黄将军就这样爽快地答应了。



  

  黄玉章中将关键时刻支持杨剑昌

  那天下午,黄将军在下榻的京西宾馆听取杨剑昌汇报整整3个小时。他对杨剑昌反映的情况极为震惊:“泰明公司真是胆大妄为,目无国法,不严惩不足以谢天下……”黄将军说:“你回去后抓紧时间,把最重要的数字和材料整理出来迅速寄给我,包括相关证据,我一定亲自把这些材料呈报到中央领导手中。”

  从北京回深圳后,杨剑昌就将不断调查取得的有关彭氏兄弟逃税、骗贷一案的材料和证据,都按要求寄给了黄将军。


  在一次会议间隙,黄将军亲自把杨剑昌的举报材料呈报给了中央领导,从此“泰明案”引起中央高度警觉和特别关注。

  同年7月中旬,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领导赴京,将“泰明案”向审计署专题汇报。审计署迅速以《审计要情》19号上报国务院,不久此案移送公安部,由深圳市公安局作为特大金融诈骗案立案查处。

  2000年,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又在对某国有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的审计中,查出彭氏兄弟的海怀房地产公司特大骗贷案9000万元,国务院领导人批示后,移送深圳市公安局并案查处。

  浩然天地,正气长存。泰明公司作恶多端,天怒人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齐上阵,纷纷揭露“泰明”、“粤民”、“广客隆”的诈骗丑恶面目,报道杨剑昌护法维权的英雄事迹。党和人民群众的强大力量,以摧枯拉朽之势,荡涤着一切污泥浊水和世俗沉沙,泰明公司顷刻间土崩瓦解。

  2000年1月28日,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要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宣判:泰明败诉,杨剑昌胜诉。这桩因揭露诈骗20亿元,被对手起诉赔偿1734万元的名誉侵权大案;这场历时近3年、波澜起伏的旷世诉讼,终于以杨剑昌的胜利而告终。

  2000年6月16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以《被告杨剑昌》为题,播出主持人王志对他的专访。

  

  中央电视台着名主持人王小丫专访杨剑昌后合影

  2000年12月29日晚,全国普法办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系列法制节目《法律改变命运》最后一集,在央视知名品牌栏目《今日说法》重磅推出,央视主持人撒贝宁对杨剑昌进行了专访。

  04

  紧追巨骗查“唐京”,蹊跷车祸险丧命

  泰明案尚未完全结束,杨剑昌又展开了与“中国殡葬改革史上第一大案”——惠州“唐京”的艰巨斗争。2001年5月,杨剑昌受理了许多群众和消费者对惠州唐京公司的投诉。



  经过周密调查,杨剑昌发现:唐京公司在国内外媒体上发布 “炒股票、炒黄金、炒房地产不如炒唐京”的大量虚假广告,通过吹嘘,非法出售灵地,以“一地十卖”甚至“百卖”的方式大量骗取钱财,涉及深圳、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乃至全国20多个省份的众多百姓,金额高达近7亿元,骗得许多群众倾家荡产,债台高筑,有的不堪重负甚至走向绝路。

  由于唐京分公司在深圳有10多家(内地许多城市也设立了分支机构),而总部却远在惠阳,不属于深圳管辖,杨剑昌只好自己调查,他不惧艰难,不顾个人安危,不停地四处奔波,将熬更守夜整理的800多份材料不停地向惠州市、深圳市、广东省乃至中央领导寄发,反映案情,同时向媒体爆料揭露,使唐京骗局无法再继续上演。为此,杨剑昌先后两次险遭不测。

  

  杨剑昌工作十分繁忙

  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一辆挂着特种车牌的小轿车突然加速向他疾驰而来,幸好他反应迅速,避免了一场夺命的飞来横祸。不出一个月,类似的险情又在马路上重演一次。杨剑昌深知,这样蹊跷的车祸绝非偶然,肯定是有人蓄意报复,但他毫不畏惧,只是比以前更加小心谨慎了。

  就在中纪委和监察部联合发文,要求彻底调查此案后不久的一天,杨剑昌在食堂用完早餐准备回办公室时,突然遭到两名彪形大汉以啤酒瓶袭击其后脑勺的疯狂报复。当时,幸亏及时赶来的同事将头破血流的杨剑昌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不禁惊叹:“好险呀,只差4厘米,就可致命。”事实上,杨剑昌对此早有防备,他一直告诫自己的孩子:“你们在外面,千万不能说自己的父亲是杨剑昌,否则会带来麻烦。”从小学到大学,他从未参加过孩子的家长会。

  在杨剑昌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唐京”骗局查处稳步推进。2001年9月5日,广东省工商局、深圳市工商局、惠州市工商局联合行动对唐京公司总部进行调查。9月1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揭露唐京行径。11月12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唐京”111宗案件分成4种类型,分别作出终审判决。“案件有了结果,才能对老百姓有个交待。”杨剑昌总算松了一口气。

  

  2002年6月23日晚,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以《杨剑昌“管闲事”》为题,播出主持人崔永元对他的专访。在节目中,杨剑昌畅叙了自己在20年反腐维权路上的酸甜苦辣,透露了几桩大案要案的查处过程,以及他多次拒绝巨额贿赂、屡次受到恐吓和遭遇人身威胁的曲折经历。他表示,赤心为民,终生无悔。

  杨剑昌至今还记得,当时崔永元问他:“2000万元买人头,难道你真的一点也不害怕吗?”杨剑昌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早就豁出去了,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已做好去见马克思的准备……”



  05

  售房十亿不办证,领导批示扭乾坤

  2003年,深圳2600多购房户上访投诉深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说他们收了购房款长期不开正式发票,不办房产证。经过杨剑昌和同事们多方调查,终于查出该公司虚假注资3000多万元,并利用空壳公司骗取银行贷款,先后开发了4个楼盘、11栋高楼的3100多套商品房,其中2600多套已售出,共收到售房款近10亿元。不仅如此,该公司还大量拖欠28家企业的工程款和货款,导致这些受害企业面临倒闭,上万名工人面临下岗的危险。

  在杨剑昌等人的艰苦努力下,他们所反映的问题,终于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笔批示。公安、税务、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迅速出击,在强大的压力下,该公司终于悬崖勒马,给2600多户购房户补开了发票,补办了房产证,并向税务局补交了2.6亿元税款,还向施工单位返还了所欠的1.3亿多元工程款和货款。

  

  消费者送给罗湖区消委会和杨剑昌的锦旗挂满会议室

  在此案调查期间,杨剑昌为人民群众无私无畏、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感动了广大群众。

  20多年来,杨剑昌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对人民利益认真负责的态度,办理并圆满解决了不少错综复杂,影响社会稳定,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大案要案。杨剑昌与坑蒙拐骗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不惧打击报复,不怕暴力抗法,协调市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对黑炼金厂、黑矿泉水、黑凤爪、黑豆腐、黑牛奶、黑饼干、黑心棉、潲水油、黑牛丸、私宰场等地下加工窝点进行重点打击,许多行动在深更半夜开展,有时需要工作到天亮,他都是带病坚持,亲自到一线督战,令人感佩不已。

  20多年来,杨剑昌从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一件件琐碎小事做起,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成功处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案件3100多起,涉及消费者20多万人,涉案金额达百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2亿元,移送案件给政府处罚2.8亿元。收到全国各地寄来的数千封表扬信、60多面锦旗及10多块牌匾。

  

  他曾被评为“中国法制人物”,全国3·15贡献奖,中国消费者“维权十佳”和“十佳卫士”,两届受理消费者投诉十佳,中国30年消费维权贡献人物,中国十大新闻热点人物和3·15金质奖章;深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及罗湖区委先后授予他“文明市民标兵”、“人民满意的社会服务工作者”、“模范人大代表”、“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在20多年的维权岗位上,他忠诚履职,情系百姓,共获得90多项国家、省、市、区级荣誉。他的学历虽然不高,但勤于钻研,善于将实践上升为理论,是中国和深圳市法学会会员、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



  20年来,新华社《了望东方周刊》、《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南方日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奥一网、深圳电视台、深圳新闻网、中国记者在线、凤凰卫视、中华辉煌网等媒体都将他作为重点人物,做了大篇幅的宣传报道,希望能以他的经历和事迹,展示一种深圳特有的精神内涵,唤起社会的一种思考。

  “正气扬眉剑出鞘,奸佞消亡百姓昌”——深圳人这样解读杨剑昌的名字。为人民群众维权舍生忘死,义无反顾,就像一把寒光闪闪的宝剑直刺邪恶,因而他始终成为媒体追踪的焦点,亦是历次各类“影响深圳特色人物”评选的首选对象。

  2018年7月1日,深圳改革发展研究院举办“致敬深圳改革人物”活动。为纪念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选出百位深圳改革人物,向40年来为深圳改革开放做出重要贡献的代表人物表示崇高的致敬。罗湖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执法员)杨剑昌获得“致敬深圳改革人物”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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