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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這三名房產經紀為啥被當局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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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BC省三名房產經紀最近已和房地產總監(Superintendent of Real Estate)解決了他們的職業不當行為案件,並同意支付總計 73,500 元的罰款。




其中最大一宗和解金額為 43,500 元,涉及房產經紀L.R.未能建議其銷售客戶就銷售合同中的重新分區條件尋求專業建議。


事件中,在獲得市政府批准重新分區後,買家試圖從L.R.的客戶那裡購買大維地區北薩尼奇的一處房產;但是,作為房產經紀,L.R.“未能包含涉及重新分區交易的典型合同語言,以確保雙方清楚地理解各自的承諾和義務。”


當局同意令列出了L.R.在 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期間進行交易時的許多其他失敗。

最後,雙方同意L.R.承認自己的錯誤,並支付 40,000 元的罰款和 3,500 元的費用,以代替舉行聽證會。



在另一份同意令中,由於存在行為沖突並在其經紀公司之外提供房地產服務,大溫房產經紀M.S.同意支付 20,000 元的罰款,而他當時的女友 R.R.則同意支付 7,500 元的罰款,外加監管機構 2,500 元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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