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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裡員工猥褻案 兩個女人的維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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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晚,“阿裡員工涉嫌強制猥褻案”的男主角王某文重獲自由。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檢方宣布其“不構成犯罪”,警方對其做出治安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微博認證賬號“王某文妻子”在次日凌晨2點25分發表了開博以來的第五條消息,表達了對不少於五位律師的感謝。她的代表律師表示,王某文已回家。兩人商議後,將決定是否申請行政復議。網友對王某文妻子的信任也達到了事件以來的最高點。

  該事件的女主角——控告王某文強制猥褻的阿裡員工周某,從全網支援到輿論轉向的1個月,始終未正面回應公眾疑問。


  一起內部維權事件何以越演越烈呢?鳳凰網根據警方通報,以及周某、王某文妻子、第三方報道,略去自說自話的部分,跳過發生在私密空間內——飯桌上、房間內尚未證實的細節(8月10日,濟南市公安局曾表示:“該案很多細節都是發生在私密空間,調查有難度。”),梳理出兩個女人的維權路。

  

  周某:我的訴求是公司開除他

  王某文入職阿裡已有五六年,周某入職剛滿一年。阿裡員工平時以花名互稱,王某文的花名是曲一,周某的花名是新月。

  兩人於今年4月因業務調整分到同一組,是阿裡巴巴淘鮮達華北區商家運營組同事,向阿甘匯報工作;但王某文偶爾會指派工作給周某。

  7月27日(周二)下午,兩人代表淘鮮達出席與濟南華聯超市的簽約儀式。王某文比周某先去濟南幾天。周某計劃周一坐動車前往。根據《南方周末》的報道,“周某的預定行程後來因台風發生了變化,一度曾打算不去濟南了。”在兩人的微信往來中,王某文不止一次抱怨周某,還對她說:“在大事面前准備不足,都好多天讓你提前過來了,最終還是來不了。”周某最後如期而至。

  簽約成功後,王某文提出共同慶祝。7月27日晚,阿裡方四位代表(三男一女)與華聯方代表(三男一女)酒桌聯誼。根據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分局通報的調查結果(以下簡稱“警方通報”),周某飲用白酒約250毫升。晚上10點,宴請結束。

  警方通報稱,7月28日上午,周某認為自己可能在醉酒狀態下被人侵害,與丈夫通話後於中午報警。“第一次送我回來是兩個同事一起,後面其中有個男同事自己單獨折返進入我房間,那個時候我已經喝醉了,然後可能發生一些事情。”當時,她的訴求是希望警方協助查看錄像,因為酒店方以涉及隱私為由拒絕提供。

  當天下午3點15分,公安機關電話通知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然而,王某文在接受24小時警方問訊時,表示“這一切是周某主動的”。

  8月2日,老公接周某從濟南返回杭州後,第一時間到公司反應了這件事。當晚6點半,她向花名為悅爾和阿甘的兩位BU級(業務群)領導講述了整個案件的經過,並給他們看了一些證據。隨後,她提出了兩點訴求:

  “一,根據公司《員工紀律制度》裡一類違規的規定以及第七項的規定,開除曲一,且阿裡系公司對其永不錄用。二,我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很大影響,需要休一個長假。”周某希望公司在3日內告知處理結果。

  三天後,公司沒有做出開除王某文的決定。周某向領導表示,“不必再打著(為)我名聲的借口了,我要的就是公司開除他。”領導表示,在8月6日下班前,一定給她一個處理結果。

  8月4日,周某再次報警稱在飯店吃飯時,“因醉酒被人猥褻”。經警方查證,宴請期間,晚上9點29分,“周某因飲酒過度欲嘔吐時,張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間。周某出包間後一路嘔吐至飯店大廳吧台垃圾桶處。隨後,返回包間途中張某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



  根據《澎湃新聞》報道,濟南華聯一員工後對王某文妻子說“張某之前與周某並不認識,那天是兩人初次見面。”

  8月6日,周某沒等到想要的結果。阿甘和悅爾要求她提供醉酒的視頻,並稱“真的沒辦法開除他(王某文)”。兩位領導還表示,問題已經匯報給BG層(事業群,僅次於集團)的領導老鼎和丁冬。周某將兩人拉入維權群,@了他們,但兩人的狀態均顯示“已讀未回”。

  晚餐時段,周某穿著一襲黑色連衣裙出現在了阿裡西溪園區A區8號樓一層的員工食堂。從一段內部流出的視頻中,能夠聽到她失控(电视剧)地喊道:“阿裡高管強奸女下屬……沒人管這個事情……”由於周某太過激動,非阿裡員工並不能分辨出她口中“P8P9P11”(阿裡員工職級,王某文為P7,一般工作三五年可達到。)到底指什麼。在其散發的傳單上,倒是白底黑字地寫明:“阿裡高管曲一強奸猥褻女下屬,老鼎、丁冬、悅爾、九戎、阿甘知情卻不處理,請求公司還我公道!”

  晚上9點45分,周某給公司內部群發布的消息截圖(由王某文妻子向《南方周末》提供)顯示:“我手上只有少量證據,但是這些已經可以證明他(王某文)違反了公司一類違規裡的規定了,我的訴求就是公司開除他,但是公司連停職都沒停。”

  8月7日晚6點40分,周某於公司內網上載了一篇7000字的自述長文。該文近4000字著重於講述其本人在阿裡內部維權時遇到的阻力。

  文章開頭,周某提到:“被灌醉後,在酒桌上被男商戶摸胸(原文是一個熊的表情)、摸腿、摸私處,且被男商戶帶到其他無人包間進行猥褻;男領導當夜更是帶著避孕套四次進入我房間,對我進行侵犯!!!”

  在細數過往經歷時,她寫道:7月28日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渾身赤裸地躺在酒店床上”。她模糊地記得一些片段,例如“曲x壓在我身上一直在親我摸我……”她還提到王某文先後四次進入周某房間。這在後來的警方通報中得到了證實。

  全文有一處使用了“強奸”二字。在公司做出對王某文不予開除的決定後,周某打了一個比喻:“這就好比一個人被強奸了,去找公司希望做開除處理,結果公司說為了你(电视剧)的名聲不開除了,就假裝無事發生吧。”

  文章最後,周某表達了“豁出去”的決心:“我現在已經流幹了所有的眼淚,再也沒有什麼好在乎的了,大不了魚死網破,反正我會抗爭到底!永不屈服!”

  不知是哪位同事將她的長文以PDF格式發到了社交平台上。至此,小范圍的維權事件徹底擴大到公共輿論場。後據彭博社消息,阿裡巴巴有嚴格的規定,內網論壇的內容禁止傳播。泄漏周某長文的10名員工,已被阿裡開除。另有3名員工因在社交平台上發表了不當言論,接受了訓斥。

  “猥褻案”全網皆知後,阿裡巴巴CEO張勇在內部論壇“阿裡味兒”上的發言被截圖傳播:“該道歉的不僅是HR團隊,相關的各級業務主管都有責任,都首先應該為冷漠、為沒有及時處理而道歉!國家有法律,公司有規矩,請調查組一方面全力配合警方調查案件,另一方面在公司內部盡快把這件事情和處理的全過程調查清楚,給全體阿裡同學和全社會一個交代!”


  

  阿裡CEO張勇回應

  王某文妻子:我丈夫有錯但無罪

  周某將控訴公司不作為的長文發到內網後,她的所作所為引發了另一個女人的反抗,那便是王某文的妻子。

  王某文妻子最初委托了濟南本地的李靜律師,但由於案件重大,李律師通過大案刑辯合作計劃,於8月13日聯系上了中國著名刑辯律師徐昕及其團隊。徐律師透露,大概兩天後,雙方簽訂了委托合同。



  徐昕團隊經過研究,認為王某文無罪,反復向公安和檢察機關提交了無罪辯護的意見。徐昕表示:“案件的爭議點主要在於周某是否主動。”徐昕全程參與了案件,其透露“以‘助理’身份直接到檢察院溝通案情。”

  律師團隊正式介入的第8天,也即8月23日,王某文妻子也發布了一篇自述長文。與周某不同的是,她直接發在了微博上。

  在以“王某文妻子”之名發表的《我丈夫有錯無罪》(以下簡稱《我》)一文中,重點提到了酒會散場後,周某與王某文在車內發生的事。


  當時,作為接待方的陳某麗陪王某文將周某送回酒店。“我丈夫和周某坐在後座,陳某麗在副駕駛。路上周某借酒勁摟抱我丈夫,摸他胸、全身甚至下體,並強吻我丈夫,在脖子左側留下了明顯的吻痕(俗稱草莓印)。我丈夫明確表示拒絕:‘新月,別這樣,別這樣’,周某回應‘對不起’。”

  王某文妻子選擇相信丈夫,因為她打電話向陳某麗求證過。但根據《南方周末》的報道,陳某麗僅聽到了“別這樣”“對不起”的聲音,並未親眼見到兩人之間發生的行為。

  王某文與妻子相識於大學,互為初戀,交往至今已有15年。她認為丈夫是“被冤枉的”,還提到“周某對外宣稱‘豁出去’是因為公司不予處理,但據我所知,周某僅聯系HR和上級主管,從未主動、單獨聯系公司高管。”

  事件發酵後,王某文家裡“公公婆婆也不堪遭人白眼,身體每況愈下,婆婆已病倒多日; 8歲的孩子天天哭鬧著找爸爸; 我更是連日四處奔波,夜不能寐,體重從102斤驟降至90斤。”

  控訴中,王某文妻子寫道:“(周某的文章)導致我丈夫突成‘猥褻犯’,丟了工作,失去了自由!”她還宣稱周某的文章是“一部情節幾乎全是虛構的‘小說’作品”。

  《我》一文扭轉了輿論。支持周某的聲音逐漸滑向質疑,甚至侮辱和謾罵。輿論轉向後,部分網友揪住周某發的文章,一窩蜂地怪罪她“撒謊”“誇大其詞”等。周某最初的訴求已被公眾淡忘,阿裡的內部調查和處理也被忽略。

  

  翻轉的輿論

  王某文妻子在文中指控周某“利用網絡散布謠言,引爆網絡輿論,引發了嚴重的網絡暴力、透支了社會對女性的信任與同情,傷害了真正需要被幫助的女性。”

  9月5日,王某文妻子又發表一篇《我丈夫失去自由26天,我在為真相而奔走》短文,再次指控周某“涉嫌誣告陷害、強制猥褻、尋釁滋事……”。“猥褻”和“猥褻犯”,一字之差,卻是一般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區別。

  9月6日晚,檢方“不構成犯罪”通報發出後,王某文妻子拒絕了多家媒體的采訪邀請,僅通過律師團代表回復消息。

  9月7日凌晨1點,王某文重獲自由,並於當日晚8點回到家中。是否申請行政復議,夫妻倆要商議後再決定。

  “阿裡員工猥褻案”持續了一個月,瓜還沒落地。但就阿裡內部來說,他們在三個方面做出了反思和行動:開通了專門的舉報通道;對性騷擾零容忍,由外部專家和員工代表共同制定《反性騷擾行動准則》;旗幟鮮明地反對丑陋的陪酒文化。”這或許是阿裡6000名員工聯名支持周某的動因。

  一切似乎都要結束了。然而,9月8日上午10點37分,徐昕律師在“大案關注群”發了條消息:“預告一下,這個案件還有大瓜。”當有人質疑“車上(主動)不代表後續行為的合理性”後,徐律師進一步表示“完全是周(某)主動,證據非常充分。”



  鳳凰網就徐律師的“預告”聯系到周某的代表律師——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裴傑律師。他表示要與周某商量後,再決定是否回應。

  周某自始至終沒有參與炒作。她一直試圖借助阿裡內部的反性騷擾機制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在司法機關介入案件後,她僅在8月27日委托律師在“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的公眾號和微博(新開)上發布了一則《律師聲明》:“個別自媒體以犯罪嫌疑人家屬的名義在網絡上刻意對被害人周女士污名抹黑,故意傳播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以期幹擾辦案機關的偵查,該行為違反了媒體人的基本職業倫理和職業紀律,同時給被害人及家人造成了嚴重的二次傷害。”

  從微博34個點贊數上看,截至9月9日中午12點,該聲明並未引起網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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