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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抵税 加拿大男子雇佣岳母和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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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大家报税注意,高税率的自雇人员为了抵税,经常把收入转给低收入的家庭成员,加拿大税务局CRA经常对这种费用的支出提出质疑。


加拿大大多地区一位移民纳税人这了抵税,雇佣岳母和妻子做助理,被加拿大税务局的质疑后,闹上了法庭!




根据税务规定,自雇可以抵税的费用类型非常有限,如果你要扣除支付给助理的工资或其他费用,规则就特别棘手了。

自雇向自己的家庭成员支付工资,往往是为了分割收入以抵税,尤其是当自雇处于相对较高的税级,都希望把部分收入转给零收入或低收入的配偶或家庭成员。

但是,一旦被发现,加拿大税务局(CRA)往往会质疑这种做法,并要求自雇人员证明其亲属(据称)的工作时间,支付给其亲属的金额是否 "合理",而且这些金额实际上是支付给该人的。


最近,大多地区一名汽车经销商经理的税务案例就涉及到这两个问题。

根据《金融时报》的报道,这位纳税人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申请了55,945元和50,793元的就业费用,他每年的就业收入约为110,000元。


这些费用包括 2015 年和 2016 年分别支付给一名家庭成员的 24,000 元助理工资,以及 2015 年和 2016 年分别为 29,000 元和近 27,000 元的机动车费用(租赁、停车、燃料和保险)。他还报销了“办公用品” ”,包括 Apple Watch 和 Apple 笔记本电脑,总计 2,850 元。

对此,加拿大税局否认了纳税人的所有雇佣费用,这笔税务纠纷最终闹上法庭审理。

这位纳税人解释称他在 2015 年雇佣岳母,使用家用笔记本电脑通过 VPN 连接到他的办公室文件来做一些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完成和结束每辆汽车销售、租赁或融资安排等文件,包括输入客户和经销商的机密信息。

他作证称考虑到他在经销店的众多职责,他没有时间自己做这件事,需要雇人,比如他的岳母,“他可以完全信任她,知道这些敏感信息”,在提交给经销商的会计师进行过帐之前进行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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